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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4-14 15:21:08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形成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将语言文字事业融入全省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视野、改革创新。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提升城镇和各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及规范化水平,增强全省公民法制意识,强化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管与服务,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服务河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推进河北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全院范围内普通话较高水平普及,汉字应用进一步规范,汉语拼音更好地发挥作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强化。全院学生语言文字法制意识、规范意识显著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显著提高。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1、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进方案,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工作,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建设成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积极申报国家级示范校。完善我校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项目标准,将示范校创建作为教育质量监测、学校教学评估、各级示范性学校评审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3、整体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调整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按照要求,加快推进学校相关建设,在制度、管理、设施等各方面达到各级评估要求。
 (二)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力度,提升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加强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培训。全体师生都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新招聘教师普通话水平要符合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要求,对普通话水平未达标的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使其达到规定标准。依据教师资格标准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明确要求,将语言文字纳入教师培养和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加强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提高学生语文鉴赏能力、文字书写能力和语言表达与交际能力作为重点,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及语言文字综合运用能力。建立并完善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标准。将学生口语表达、汉字书写适时纳入到学校语文教学和评价范围。
(三) 组织开展语言文字、普通话、规范字等相关活动。开展语言文字相关比赛,促进学生相关知识的掌握。定期举办校园“汉字英雄”大赛推进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加强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的社团活动和校外活动。
(四)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开展每年一度的“推普周”、“双推月”宣传活动。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纳入普法规划和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校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制意识。
五、保障措施
1、完善工作内容。在开展工作时注重语言文字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扎实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2、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主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并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各种媒体和相关社会活动,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3、保障经费投入。校财政加大对国家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支持示范校建设以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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