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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举办首届“新声”大学生原创作品朗诵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1 08:51:15 浏览次数:
 
关于学院举办首届新声”大学生原创作品
朗诵大会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弘扬中华人文精神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应用能力,发掘语言艺术人才,提高有声语言教学水平,增强文化自信,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决定联合举办首届 “新声”大学生原创作品朗诵大会。旨在以 “新声音、新作品、新作为”响应国家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先进文化,共谱华夏新篇。
二、活动要求
1、选手要求
参赛选手须为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位选手参赛作品不得多于两个,且组合形式 (合诵、独诵等)不能相同;每部作品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6人。
2、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符合本届 “新声”大赛主题,鼓励 “原创” “改编” (影视剧或文学作品在舞台朗诵艺术形式上创新)的作品。要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反动或任何有悖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在参赛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作品,每个参赛作品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
3、报名要求
鼓励系(部)结合实际开展初赛,各单位推报1-3作品参加院级决赛。决赛顺序以抽签方式决定。选手可使用多种辅助手段,如配乐、视频等、可使用小型辅助道具,所有道具由选手自备。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0日前,各系(部)将参加院级决赛选手名单、作品名单纸质版电子版报教务处。
2、院级决赛时间
院级决赛时间拟定于6月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励方式
院级决赛奖励分选手奖和伯乐奖。其中选手奖共设四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所有奖项均颁发证书。伯乐奖旨在奖励获得院级决赛二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获院级二等奖以上作品,将代表学院参加河北省首届“新声”大学生原创作品朗诵大会(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 系 人:时娟
联系电话:85337840
           教务处   学生处   院团委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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