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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字[2017]101号)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26 16:41:22 浏览次数:
 
 
 
 
 
 
冀体院字〔2017〕101号
 
 
河北体育学院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培养方案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法令性基本文件。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
  
 1、培养方案制定(修订)的基本原则是:根据专业定位,确定培养目标;加强基础教育,拓宽专业口径;整合课程内容,强调整体优化;重视实践教学,强调实习效果;面向社会需求,体现学校特色;加强文化素质教育,注重创新能力培养;在课程设置上,不只着眼于当前的师资,要考虑前瞻性;培养方案与教学改革研究相结合,把已有教改成果固化到培养方案中。
    2、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由教务处起草制定(修订)的原则意见,报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后,各教学单位组织撰写。培养方案制订过程中,要广泛征询专家、教师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培养方案制订后,要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报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后生效。
  
 二、培养方案的执行
 
  1、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的依据,为保证培养方案实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2、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后,提出教学执行计划的初步方案并发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执行计划提出实施建议,在一周之内反馈意见,教务处调整后形成最终的教学执行计划。
    3、培养方案的调整:
    (1)在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需要对培养方案做局部调整时(如个别课程的学年学期设置、学时安排、课程先后顺序调整等),可由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2)各教学单位的培养方案需要较大范围调整时(如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的调整;课程设置、学时分配、课程顺序的全面调整),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报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批。
   
三、其他
   
1、系部主任是培养方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培养方案执行在分管教学副主任领导下,由教学科科长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具体管理。
    2、为保证培养方案管理的延续性,当培养方案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移交如下材料:
    (1)该教学单位各专业培养方案;
    (2)该教学单位各专业、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原始执行材料;
     (3)该教学单位各培养方案的调整情况及相关审批文件。
    3、各教学单位应在新生入学后及早做好培养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各教学单位在工作中应力求避免与培养方案冲突,以保证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北体育学院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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