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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字[2017]92号)本科专业设置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10 15:12:03 浏览次数:
冀体院字〔2017〕92号
河北体育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办法
为规范本科专业设置,加强我院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申报新增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教高[2010]4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充分利用办学资源,优化专业结构,加快专业发展,把学院建设成规模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体育学府。
二、设置原则 (一)专业设置和调整,要适应国家、河北省经济建设、体育事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二)专业设置和调整要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重复设置,有利于学院办出特色,有利于学院各专业、各教育层次和布局结构优化与教育资源合理配置。 (三)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设置条件 (一)设置和调整专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及专业建设规划,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执行具体规定)。 2、有专业建设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3、能配备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任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4、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二)鼓励各教学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优势,尽量依托已有的软、硬件条件设置新专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设置程序 (一)每年6月1日前各教学单位进行增设专业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二)每年9月学院将本年度拟增设新专业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各教学单位申请设置、调整专业,须向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增设专业所在系发展规划 2、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他情况) 3、申请表(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4、拟设专业的培养方案 5 、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五、目录外专业的申报 目录外专业的设置须提交专业论证报告。对目录外专业的论证应着重论证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包括: 1、对拟设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 2、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近专业的比较分析 3、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基本课程、学位授予。 4、拟设专业的培养方案 5、拟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论证报告与其他专业申报材料一并报教务处审核。 六、专业评议和考核 (一)根据《河北体育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对专业进行评议,对于办学条件达不到专业设置标准,教学质量差、毕业生长期供过于求的,学院将责令其限期整顿、调整,停办或撤销该专业。 (二)结合学院实际和人才培养情况,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涉及多学科的专业可按大类招生,并允许相关教学单位按不同特色和方向进行培养。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北体育学院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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