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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字[2017]119号)课堂教学常规
发布时间:2018-05-10 15:36:13 浏览次数:

 

 
 
 
 
 
 
冀体院字〔2017〕119号
 
 
河北体育学院课堂教学常规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常规工作则是教学工作的核心所在。为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特拟定本细则。
一、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一)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当服从学院和各教学单位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各种教学任务,并按照各种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1、理论课:备课工作充分,教案内容完整;理论知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语言准确精炼,板书工整有效,图表正确规范;不断丰富授课内容,及时传递新知识;采用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2、技术课:备课工作充分,教案内容全面;讲解准确精炼,示范适时规范;运动循序渐进,负荷合理适宜;教学区别对待,训练因人而异;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引导学生积极训练。
二、理论课课堂教学常规
(一)教师上课必须带好教学文件,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室,保证准时上课。
    (二)教师、学生服装要整洁得体,要保持教室卫生。
    (三)学生应于课前5分钟进入教室,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时应在教室门外喊“报告”,经教师许可后方能进入教室。
    (四)上课开始时,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并立正向教师行注目礼,待教师回礼后自动坐下。教师宣布“下课”时,学生仍随班长口令起立,教师回礼并离开教室后,学生方可离开座位。教师要按时上、下课。
    (五)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勤登记。
(六)教师和学生均不得在上课过程中接打手机,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不得在楼道、教室吸烟、乱扔杂物、高声喧哗。
    (七)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任意走动或出入教室,上课要专心听讲保持课堂安静。
    (八)教师提问时,学生应起立回答,答完后教师允许后方可坐下。学生有问题需先举手,经允许后再起立提出问题。
    (九)上实验课时要严肃认真,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如有损坏、丢失或发生事故,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十)对违反课堂教学常规的情况,教师或学生应向所属教学单位、教务处反映。如违反常规构成事故,依据《河北体育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三、技术课课堂教学常规
    (一)教师必须带好教学文件,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学场馆,做好场地、器材布置和安全措施检查工作。
    (二)教师、学生必须着运动服装上课。不能在场馆内吸烟、乱扔杂物,要保持场馆卫生。
    (三)上课前5分钟由班长或课代表整队,检查人数等候上课。
    (四)上课开始时,同学立正由班长或课代表向教师报告学生出勤情况。师生互致问候。教师要认真进行考勤登记,教师点名时学生应立正答到。
    (五)教师要安排好见习生的见习(因伤病见习须有医院证明,因其它原因见习须经教师允许)。对见习生要布置任务,并要求见习生认真做好见习笔记,下课时任课教师签字,否则按旷课处理。
    (六)学生因故迟到,需向教师立正报告,简述原因,经允许后归队上课。
    (七)技术练习中,教师要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学生要严肃认真,尊重教师,听从指挥。
    (八)教师提问时,学生要立正回答;学生有问题可先举手示意,经教师允许后提问;学生因故需要离开场地时,须经教师允许。
    (九)整个教学过程要注意安全,各项教学都要结合教材内容提出安全要求。遇有伤害事故,及时逐级上报。
    (十)下课前教师要进行小结。当教师宣布下课时全体学生自动立正,师生互道“再见”。下课时教师要安排学生整理场地、清点器材,借用的器材要按时归还。
(十一)教师和学生应相互尊重,爱护场馆器材,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十二)对违反课堂教学常规的情况,教师或学生应向所属教学单位、教务处反映。如违反常规构成事故,依据《河北体育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河北体育学院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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