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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6-06-23 21:35:18 浏览次数:

冀体院教字[2006]34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的管理工作,提高教材质量,使我院教材建设能够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更好地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 则
(一)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启发学生智能、跟踪现代科学知识的媒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反映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标志,教材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高低。
(二)教材建设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搞好教材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完成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教材建设工作包括教材规划、教材选用及教材研究与评价等。
(三)教材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材建设的政策;以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为依据,以编写优秀教材、选用优秀教材、供应优秀教材为重点,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二、教材建设组织机构
(一)学院设立教材建设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设副主任2人,由学校教务处处长和主管教材建设工作的副处长担任;教材建设委员会设委员若干人,由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与教材建设工作的主要领导担任。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任;因工作岗位变换、退休或长期出国等原因必须更换人选时,其所在单位应及时提出替补人选,该人选需经教材建设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
教材建设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为: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定;指导和协调各教学单位教材建设小组工作;指导教材的选用、国外教材的引进工作;负责学校规划教材的立项招标和评审工作;组织学校教材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工作;指导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等。
(二)教材建设委员会下设各系部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教材建设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组长由各教学单位的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担任,副组长由本单位教材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单位各学科专家和有丰富教学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教材建设工作小组成员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任;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人选时,由其所在教学单位审批,并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备案。
系部教材建设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为:研究、制定本单位教材编写规划、教材选用计划,负责向上一级推荐优秀教材,指导本单位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等。
(三)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教材管理工作。
三、教材研究与评价
(一)教材研究是提高教材编写与选用质量的重要措施,学校把教材研究工作纳入教学研究计划,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材研究。教材研究工作包括:教材内容及体系的研究;新版教材的推荐、评价;教材编写及使用经验交流;对外国教材的研究与评价;教材管理研究。
(二)定期评选本校的优秀讲义及教材,积极参加全国优秀教材评奖工作;加强教材评估、评介的制度化建设,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使教材质量评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调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四、教材编写
(一)学校组织教材选题立项工作。由编者提出申请并填写规划教材申请书,系部负责审查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的选题,由教务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选题,由学校审核后即为规划教材选题。
(二)规划教材选题的重点是基础课教材,体现新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
(三)规划教材初稿完成后,由系部组织初审并写出评审意见,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对上交书稿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检查是否达到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中所提出的各项目标,必要时可采用审稿会形式。评审合格后,组织正式出版。
(四)规划教材由学校统一联系出版事宜。在充分尊重编写者意见的基础上,学校通过与有影响的出版社商定,必要时也可通过其他的方式确定。教材经出版单位审核同意出版后,由编者、出版社、教务处三方面签订教材出版合同,各方须严格遵守合同中有关条款,以确保教材按时、按质量出版与发行。
五、教材选用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材选用工作。教材选用严格按照系部、学校两级审批程序办理。
教材选用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确保新版优秀教材进课堂。
(二)教材选用计划是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开课计划和教材选用原则,按照一定的管理和审批程序,选择每门课程的使用教材。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三)学校定期制定教材选用计划。系部是教材选用的主体,负责教材选用的研究论证,提出并制定教材选用计划。各系部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在对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介和研究,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课程的初选书目和备选书目。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学校教材选用工作的审定机构,对人才培养产生重大影响和提出异议的教材进行审查及裁定。
(四)选用的教材应具有学科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并与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同学校培养各层次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匹配。
(五)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人才培养规律,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教材选用工作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的原则。根据课程需要,对同一课程的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对比、论证和分析,从多种版本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教材。
(六)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编写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选用学校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
六、教材的预定与发放管理
(一)全院每年集中两次开展预定教材工作,即每年的6月预订当年秋季教材、12月份预定第二年春季教材。各系(部)应根据选定教材和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定教材计划表送教务处。
(二)已预定或已购进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培养方案更改或教学改革等原因需要变更教材的,需报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
(三)为加强管理,我院学生使用教材一律归教务处统一管理,任何集体、个人均不得向学生销书。
(四)教学人员(任课、辅导、实验教师)当接到教学任务后,应及时持“教学任务书”到教务处教研科领取与学生上课所用的相同教材。非当前学生使用的教材,包括各种参考书籍等,教务处不予发放;教材版本不修订、不变更时,教师三年领一次教材。无教学任务书,一律不供教材。
(五)有关教学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教材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经教务处主管领导同意后,到教学研究科领取公用教材。公用教材主要用于检查性听课、观摩教学等,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不得归个人所有。
(六)外聘教师使用教材纳入公用教材管理系列,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收回。
(七)学生用教材,以班为单位办理,到教研科领发书单,到财务处交款后,凭收据和发书单到教材库领取教材。
七、教材建设经费
(一)为了推动和加速教材建设,促进教材更新与发展,丰富我院的教学改革成果,提高学术研究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学科、专业编写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结合我校实际,特设立教材建设专项经费。
(二)教材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学校规划教材的编写、国外原版教材的引进经费;部分规划教材的出版补贴;国家规划教材的经费配套及优秀教材(讲义)的奖励经费;开展教材研究的活动经费。
(三)学校每年资助出版3-5本教材,一般每部教材资助金额为1.5万元。
(四)学校每年拨款10万元作为教材建设经费,独立建账、专款专用。教材建设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并定期向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汇报账务情况。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ОО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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