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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院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00:20:47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2018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教材建设工作,编写适合我院学生使用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18年院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教材的范围和重点
(一)立项范围:
1.立项教材,必须是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含课程的教材,教材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反映我院人才培养特色,并确定在该课程的教学中使用。
2. 立项教材,必须由我院教师主编,适用于我院学生的校本教材。
(二)立项重点:
1.院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建设相配套的系列课程教材;
2.院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网络课程建设相配套的教材;
3.校企合作共同开发的,适应我院专业、课程建设要求的教材;
4.及时反映教学改革成果,且特色明显的教材;
5.国内尚无统编出版或虽有统编出版但不适合我院使用的课程教材。
二、立项教材的要求
(一)要充分反映当代课程建设与专业发展最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应与时俱进、紧跟科技进步、反映区域特色与我院办学特色。
(二)特别鼓励与企业共同开发教材,要注重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注重吸收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
(三)教材富有特色,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教材主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人员总体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五)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
(六)教材呈现形式多样,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积极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教辅资料,以及网络课程、通用主题素材库以及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具备动态、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库。
(七)申报立项教材出版完成时间一般为2018年8月10日,保证新学期使用。到期未完成编写者,取消立项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立项的教材,原则上须在院内校本教材(讲义)基础上,经一学期以上教学实践试用,且效果较好。
(二)申报立项教材主编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主编、副主编都必须讲授过相应课程两轮以上。
(四)申报立项的负责人(主编)本次只允许主持一项教材建设项目,副主编及参编人员本次立项工作中最多只能参加两本教材的编写工作。
(五)每本教材的主编原则上1-2人。编写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由主编主持教材的编写工作,对书稿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应努力做到按时保质完成编写任务。
四、申报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13日前,各教学单位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二)4月20日前,教材主编教师如实填写《河北体育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三)4月24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审核推荐的《河北体育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河北体育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学院将组织教材建设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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